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萊斯物業執行董事黃雅鑫表示集團把握活化工廈帶來的商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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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活化工廈】再活化工廈 解劏房困局

(2012-05-21)

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上周表示,當局不會一刀切取締劏房,但會對工廈劏房嚴厲執法。她指工廈消防設施與住宅不同,又存在工業運作及危險品,地積比率更遠遠高於住宅樓宇。若全港1,400多座工廈改作住宅,將會面對很多困難,因此當局並不鼓勵。

爭議最少不損生態 效益最高

早前發展局就「優化土地供應」進行諮詢,提出六種主要土地供應模式:其中利用前石礦場和市區重建,實際上能提供的土地有限;填海和開發岩洞是當局着墨最多的,相信現時仍在分析諮詢結果;不過當局似乎已經急不及待,繼2月推出錦上路100公頃土地作規劃檢討之後,近日又推出元朗200公頃土地的規劃研究,當局若在這兩處進行收地,加起來已有天水圍般大的面積,看來再談甚麼「優化土地供應」已屬多餘。

不過在六種主要土地供應模式中,其實還有最後一種「更改土地用途」,主要例子包括工廈、公共及政府設施等,這才是筆者認為最可取的模式,理由是這對社區及自然環境的損害最小,遠較填海和收地等爭議少,對土地利用帶來的成本效益亦最高。本欄早前已談及公共及政府設施更改用途的問題,今天則集中討論工廈改建的問題。

按面積比例設限 解安全疑慮

事實上,自從當局數年前推出活化工廈計劃之後,工廠改裝或改建早已成行成市,變身寫字樓或其他文化商業用途後,工廈租金和樓價(尤其在炒賣熱錢湧入下)亦大幅水漲船高。可以說自1990年代香港工業北移後,本地工業區早已名存實亡,問題只是當局出面將之合法化,讓業主能進一步擄取租價回報,在租客身上多搜括幾個錢而已。

當然,無論是工廠或私人住宅大廈劏房問題,其實早已不是甚麼新鮮事物,分別只在於靜悄悄抑或更公開地進行而已。問題是假如將活化工廈擴展至住宅用途,新增的將不是辦公室而是大量住宅面積,確會像早前的諮詢文件所言,因涉及私人業權和由市場主導,所以「供應將會難以預測」。這大概已透露了工廈轉作住宅用途的主要「困難」,看來那並非因為能提供的土地有限,反而可能是因為提供的住宅太多,令政府擔心一下子推倒樓市!

除了供應大增這個原因之外,林鄭提出的其他技術性理由,令工廈變身住宅驟看好像危機四伏,可說皆是本末倒置的說法。歸根究柢,當局一日不將工廈住宅合法化,不表示這個問題便會自動消失,工廈的安全隱患只會進一步惡化,劏房火災甚至塌樓只會奪去更多無辜性命。皆因香港樓市炒風持續熾熱,所謂「房屋供應短缺」的問題長期存在,加上香港貧富懸殊日益惡化,則數目以百萬計的基層市民,近日連露宿街頭的權利也失去了,試問除了爭相入住劏房還可怎樣?

關於工廈「存在工業運作及危險品」的理由,其實同樣適用於改作寫字樓,又或其他文化商業用途,如此早前的活化工廈計劃,其合理性原已存在極大疑問。當然住宅遠較寫字樓的人口密度為高,因此構成更大的人流及消防壓力,對此其實當局只需對整幢工廈,不同用途面積的比例進行限制,便可妥善解決安全隱患的問題。

商住混合見彈性 增社區活力

然而同一樓宇的工商和住宅用途並存,到底又是否合適?其實只要規限部分轉作住宅的工廈,不能繼續容許某類高危、污染或厭惡性行業,例如只能進行特定的文化、娛樂及商業用途,則「商住混合」不但不是問題,同時更有助彈性靈活的空間運用,提升社區的多元發展和活力。屆時活化的不但是工廈,同時更是整個工廠區的社區環境。

追本溯源,「商住混合」或混合土地利用,從來都是香港密集都市的傳統,舊區街道人車爭路,大小商販各據一方,還未計算二樓、三樓以至更高的樓上鋪,這些正是鬧市旺區應有的特質。問題是近年分區規劃(zoning)愈見僵化,不同規劃用途之間高度分割,土地利用效益則愈見低落——土地功能過於單一有何壞處?只要看看面積近400公頃的天水圍,幾乎清一色劃作住宅便知道。

在專業技術官僚充斥的特區政府,抱着多一事、不如少一事的心態,避免改革不成反揹鑊是一回事,換來官商勾結、利益輸送的指控是更大的憂慮。不過所謂的官商勾結,從近月的事態發展已清楚可見,根本問題在於公務員的聘任和監督制度,而不在於土地政策的過於彈性寬鬆。對此廉署防貪處實有必要趁勢出擊,檢討與土地相關公職人員的利益申報制度,研究如何防止「一顆老鼠屎毁了一鍋粥」,避免制約土地政策應有的活力和能量。